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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性可到武汉“冻卵”?权威回应:只许医学研究,不许执业(2)

2019-11-05 17:41来源:钱江晚报浏览:手机版

  科学数据统计,35岁后,女性卵子质量就会直线下降。但长期以来,国内未婚女性“冻卵”并未放开。多名专家对钱报记者分析,要理性看待未婚女性“冻卵”,不应该被禁止,但是也不应该鼓励。
  “冻卵技术对于女性来说,意味能够超越生理局限性,更自由地选择个人生活方式。”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力说。
  现行《人工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刘长秋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应取消这种限制,女性用冷冻方式保持生育能力,是生育权的重要内容和实现途径。
  “但这并不代表倡导和鼓励。” 刘长秋解释,因为目前从技术的角度来讲,冷冻卵子解冻后活产率并不算高,存在失败可能。此外,经过冷冻的卵子,会否影响基因,还没有绝对确定的结论,尚需时间观察。“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更建议女性在最佳生育年龄怀孕,”刘长秋说。
  专家认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由于出台时间比较早,并未专门针对冷冻卵子技术设置相应的准入政策和监管具体政策,“冻卵在法律上仍然处于灰色地带。”刘长秋说。(记者 陈曦)(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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