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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伪造违停罚单被拘 内附真假对比图!

2019-11-04 13:33来源:重庆长安网浏览:手机版

男子伪造违停罚单被拘 内附真假对比图!

男子伪造违停罚单被拘 内附真假对比图!

男子伪造违停罚单被拘 内附真假对比图!

男子伪造违停罚单被拘 内附真假对比图!

       平时开车最怕收到罚单,现在开车,还要担心是否收到了“假罚单”。近日,永川一男子伪造自带收款二维码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妄图瞒天过海大捞一笔。9月25日,经过缜密侦查,永川警方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
       案情回放
       9月12日,永川区公安局接到驾驶员举报称,车辆被开具印有“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公章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告知单正面附“文明停车自助缴纳”字样的二维码,扫码后可直接“缴纳”罚款给个人,疑似假冒交通罚单。
       接到举报后,经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鉴定,此违法停车告知单确系伪造。为尽快破案消除社会影响,永川区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侦办此案。办案民警立即围绕罚单开展调查,很快锁定家住永川区中山路街道的犯罪嫌疑人肖某。
       在确定抓捕时机已经成熟,9月25日7时许,办案民警在永川城区某小区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还未使用的假冒交通罚单数张、用于作案的电脑和手机各一部。经审讯,肖某对其伪造罚单用于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和印章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以案说法
       编辑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警提醒
       1、与虚假交通违法短信(带链接)一样,这种假告知单就是利用车主“尽快处理交通违法的心理”,放松警惕,轻易扫描二维码进入虚假缴费页面。
       2、车主收到交通违法告知单,可通过重庆交巡警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核实或者通过12123APP进行查询确认。
       3、缴罚款并不急于一时,未经核实、确认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要进行网上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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