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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黑老大”被判25年!曾有受害人借900万被逼还了71套房子(2)

2019-11-04 13:26来源:江淮晨报浏览:手机版

       在将71套房产用于还债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李女士还变卖了自己和儿子的房产用来还债,但仍然没有结清,已经一无所有的李女士只能选择逃避。“我躲在父母家,也被他们找到了,我不在家,他们就骚扰两个老人。”李女士回忆至此已经泣不成声,她的父亲在此期间离开了人世。李女士患病住院期间,该组织还到医院病房骚扰,李女士无奈之下,趁对方不备,自行拔下针管逃离。“不跑没办法啊,被他们抓住,就是无穷无尽的精神折磨。”
       据办案民警介绍,初步查实此案有20多名受害人,他们都像李女士一样,遭到“软暴力”骚扰。在被催收过程中,部分受害人年事已高的父母也受到骚扰,心脏病发病,甚至抑郁成疾。“经常派几个人在受害人门口坐着,如果受害人开门,就进入家中住下。”办案民警说,受害人外出上班,他们也跟到公司。
       为了摆脱纠缠,有些受害人有家不能回,只好远走他乡,该组织就继续骚扰受害人亲属,导致许多受害人离婚,妻离子散。
       “女黑老大”获刑25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维琴、邵柏春纠集、网罗人员,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组织、领导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为索要非法债务,组织多人对多名被害人及被害人亲属多次实施滋扰、纠缠、辱骂、威胁、堵锁眼、喷漆、妨碍施工等行为,或借民间纠纷组织多人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

“女黑老大”被判25年!曾有受害人借900万被逼还了71套房子

庭审现场

       10月31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徐维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邵柏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6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四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
       同时对其他10名与本案有关的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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