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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男网友借20万后失联 "00后"女孩首上失信人名单

2019-11-04 13:06来源:武汉晚报浏览:手机版
  武汉晚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方文博)江夏法院集中向社会公布今年第2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4人,10月31日记者梳理发现,一名年仅19岁的女孩竟然登榜。这是武汉市首位00后“女老赖”。
  2017年12月,男子张某在网上结识2000年出生的女网友鲁某并发展为朋友关系,鲁某以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张某借款,张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共计向鲁某转账23万余元,鲁某于2018年5月14日出具欠款20万元的欠条一张并约定分期还款。
  后鲁某未偿还欠款,张某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鲁某偿还欠款20万元及利息。但鲁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张某于2019年4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鲁某行踪不明,承办人通过微信与其取得联系,责令其申报财产,但其拒不报告,也不愿配合履行。
  江夏法院执行干警向记者介绍,“我们主要是通过微信向她送达法律文书,责令她配合履行,但是她不告诉我们她的位置,联系方式,也不愿意履行”。
  执行干警问她在哪,她说她和家人闹矛盾,就住在网吧。让她告诉具体地址,邮寄文书给她,她不肯说,只说寄到户籍地就行。
  后承办人亦未查找到其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故依法应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据了解,因其年龄小,执行干警很慎重,考虑到对她采取失信惩戒会对其今后生活带来较大负面影响,承办人还是希望通过其他途径或者争取通过其亲属配合早日还钱化解矛盾。
  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承办人赴鲁某户籍地核实其家庭情况,但其全家已经迁离户籍地且去向不明,其户籍地亦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承办人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九条规定: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因此,她17岁借款就应承担完全民事责任。
  江夏法院法官介绍,这是武汉首位“00”后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她将被限制坐动车高铁飞机,限制住星级酒店,限制贷款等金融活动,不能担任公司高管,今后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不能报考公务员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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