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一男子因抢劫获刑十三年
正义网讯(通讯员童画)为非法占有他人钱财,趁人不备将兽用麻醉药掺入饮料中,利用被害人昏睡期间,通过控制其手机,对其支付账户进行提现、交易套现、小额贷款等操作,从账户余额及绑定的银行卡账户内共计转走7.3万余元。日前,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钱先生从事贷款推销行业,2017年11月底,他在网上发布贷款广告,很快一名自称“刘凡”的男子联系上了他。二人见面谈好贷款事宜后,“刘凡”提出想与钱先生合租,钱先生答应了。11月23日,“刘凡”住进了钱先生家,二人成了合租室友。11月24日晚,钱先生在下班途中买了饮料和食品带回家中,之后“刘凡”为钱先生泡了一杯豆奶。喝了饮料后不久,钱先生觉得身体不适,很快回房睡觉去了。凌晨时分,当钱先生迷迷糊糊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苹果手机不见了,用家里备用电话打过去,却被立即挂断。此时仍然异常困倦的钱先生来不及细想便又陷入昏睡。 再次醒来后钱先生发现,自己支付宝内2万余元已被转走,两张信用卡被透支,支付宝账号还被用来贷款数万元,而“刘凡”早已没了踪影。钱先生随后报警,在之后警方安排的检查中,检测出他昏睡的原因是服用了一定剂量的兽用麻醉药。 公安机关经网上追逃,一个月后将化名“刘凡”、真名为何某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29岁的何某称因为自己饲养大型犬,所以身边备有兽用麻醉药,方便为宠物修剪体毛、指甲。他使用假名“刘凡”接近钱先生,事先观察好被害人的解锁动作,掌握了密码。在被害人昏迷后数小时内即完成了解锁、控制账号等一系列操作,还联系他人专程从南昌飞到上海进行取现,逃避追查。 检察机关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麻醉手段排除被害人反抗能力,劫取被害人财物7.3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遂于2018年年底将该案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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