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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爷”骗贷六千余万获无期,曾违建五千余座墓

2019-11-01 10:11来源:红星新闻浏览:手机版
       被媒体称为广东“坟爷”的林耀昌,因涉嫌贷款诈骗罪,于今年5月9日,在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0月30日晚,记者从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0月22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被告人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林耀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九百七十三万元,返还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坟爷”骗贷六千余万获无期,曾违建五千余座墓

       林耀昌受审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期间,被告人林耀昌以卡绿达公司、华诚酒店的名义,单独或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编造虚假的财务报表,虚高抵押物的价值进行抵押等方法,先后向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共计人民币6030万元。获取贷款资金后,被告人林耀昌没有按规定时间还本付息,至案发时止,尚有贷款本金5973万元不能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耀昌具有非法将所贷款项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以诈骗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符合贷款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被告人林耀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己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10月30日晚,“林耀昌案”举报人林键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既依法打击了“坟爷”林耀昌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又维护了司法机关的权威与严肃,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值得肯定。但他表示,林耀昌贷款诈骗案还有其他涉案人员未被追诉,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依法处理林耀昌的漏犯归案。(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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