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对邢燕菊涉嫌两罪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0月29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徐日丹)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巡视员邢燕菊(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由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邢燕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邢燕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先后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房产局副局长、局长,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区长、区委书记,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邢燕菊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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