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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打掉黑恶团伙2900余个 查处"保护伞"800余人

2019-10-29 14:12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自10月22日起,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进驻浙江开展督导“回头看”,对照督导整改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清单,紧盯交办的重点问题解决、重点领域整治和重点案件办理,促进整改成效最大化。
  浙江上下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三年为期”工作目标,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近两年来,全省共打掉黑恶团伙2900余个,抓获各类团伙成员3万余名,破获案件2.5万余起,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1000余件、处理1700余人,查处充当“保护伞”800余人。在此基础上,全省以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决心和行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
  通过专项斗争,浙江的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政治生态不断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为建设“两个高水平”提供了坚强保障。
  强决心敢担当 领导带头压实整改责任
  今年3月31日至4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对浙江开展督导,并于6月3日反馈了督导意见。
  督导之后,如何整改是关键。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把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检验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政治态度的“必答卷”,作为展现浙江“三个地”担当作为、回应人民群众殷切期盼、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作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举措。
  省级层面,各有关部门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全力抓好相关领域督导整改工作。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7起建议追责案件,浙江省纪委监委抓紧落实问责建议意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制订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要求,逐项落实整改。
  地方层面,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所有设区市和县(市、区)均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衢州建立市县两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每季度、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党委书记每两个月、政法委书记每月专题研究专项斗争制度;湖州推行“四级书记约谈”机制;嘉兴、绍兴、金华等地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
  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浙江扎实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攻难点疏痛点 依法严惩整治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是扫黑除恶的“初心”。
  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浙江深入核查线索,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不拔高”“不降格”。中央督导组交办的633条重点线索,立案302条,查无犯罪嫌疑287条,在查44条;交办的21起重点案件,共留置18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虞关荣案件已开庭审理。
  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省委将“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九大专项整治内容之一,由省委政法委牵头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深入开展禁毒系列专项行动,严肃约谈工作滞后的9个县(市、区);杭州余杭区、宁波鄞州区和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大对黄赌问题的整治力度;衢州大力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立案查处案件72件。
  在整治重点领域方面,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提出“今年底前基本消除‘套路贷’违法犯罪”目标,出台防范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工作意见,自4月以来共打掉涉黑涉恶“套路贷”犯罪团伙316个,破获案件4779起;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立案侦查串通投标案件144起,其中涉黑涉恶案件14起,挂牌督办重点案件线索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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