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对清远市原副市长贝冰决定逮捕
新华社广州10月26日电(记者詹奕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6日通报称,广东省清远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贝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受贿罪对贝冰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建忠提起公诉 07-12
- 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再上新台阶 03-31
- 大年初一放火杀人致7死1伤案嫌犯被批捕 02-08
- 最高检与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摘要 01-31
- 最高检:与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05-25
- 湖北宜城检察院监督水利部门移送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21
- 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抽检将努力覆盖不同区域 01-23
- 忏悔书连写10个"对不起" 安徽开审一起处级干部贪贿案 12-09
- 社保中心职员分46次蚂蚁搬家"搬走"社保资金270万 04-24
- 答记者问:汇聚实现强国兴军的强大正能量 10-13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