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严格执行值班律师职责,保障受援人获得有效援助
正义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于潇)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过程中,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为此,《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特别规范了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值班律师的工作机制,确保“自愿”认罪认罚。 这一工作机制将如何发挥作用?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孙春英进行了详细解答。 2018年10月,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值班律师权利义务及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协助义务,使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都能获得及时的法律帮助。 这一制度的确立,对于丰富完善和改革发展法律援助提供服务的方式、提升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完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益保障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孙春英介绍,为发挥值班律师在保障基本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司法部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在规范值班律师履职方面,指导地方贯彻落实《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司法部编制的《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对刑事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刑诉法确定的值班律师法定职责,保障受援人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 在加强值班律师保障方面,指导各地建立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与办案机关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协商机制,及时处置值班律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司法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核算并制定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提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 在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方面,配合全国人大推进《法律援助法》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起草《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计划明年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联合发布,进一步规范值班律师工作职责、权利义务、运行机制。(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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