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卖"工作 收了两百多万未兑现 谁负责?(3)
律师说法 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林小明律师说,从民间角度来说,人力资源公司从中收取求职者的费用,并不违法,因为双方是根据合同约定执行的。“但是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吃钱’肯定是不合适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取的钱达到一定金额,就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是这种证据通常不好掌握。”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李英俊律师表示,如果刘勇伪造了授权协议和公司印章,以这样的形式收取求职者费用但并不予落实工作,这已经涉嫌诈骗;但如果四川中航领航实业有限公司确实向刘勇授权,工作没有落实,就是一起合同纠纷。(记者 逯望)(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温比亚”强势北上 豫皖苏鲁多地暴雨破历史极值 08-20
- 10天生产9.1吨!“猴头菇菌种基地”咋成制毒窝点? 04-24
- 人民日报评论员:"反契约陷阱"给世界经济带来失序风险 07-14
- 史上最失败舆情公关案例:涉失实披露 京东或将遭集体诉讼 09-07
- 携手踏上亚太繁荣发展新征程——习近平主席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 11-13
- 陕西彬州市委市府被指欠八百万 省纪委监委核查 05-29
- 山东:公开悬赏100万缉捕50名重大逃犯 08-17
- 简政放权,看看这11部法律作了哪些修改 11-05
- 内蒙古一退休厅局级领导干部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12-01
- KTV擅用音乐电视作品作者可主张表演权 07-29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