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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新林决定逮捕

2019-10-18 15:3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10月1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湖北省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新林(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汉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陈新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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