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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疯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0余万 检察官精准追诉(3)

2019-10-17 13:4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案件办理过程中,李萍一开始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为此,承办检察官在接待群众时曾详细询问各种细节。群众反映李萍在集资前期,曾多次前往龙泉驿与投资人见面,还曾邀请投资人吃火锅,有明确的拉投资行为。仅这一事实,就与李萍将自己在龙泉驿区的犯罪撇得干干净净的口供不符了。 
  此外,公安机关还调取了李萍所在公司工作人员的笔录,证实李萍有在公司宣传投资项目的行为。再结合王华与李萍在集资期间大量的资金交易记录,李萍无法说明资金往来的原因。基于以上证据,公诉人当庭对李萍进行了讯问。面对多份证人证言和书证,李萍泪流满面,当庭向在场的被害群众道歉,表示认罪悔罪。 
  追赃挽损 
  受害群众心稳了 
  承办检察官深知,此类涉众案件不能就案办案,只满足于把事实证据查清楚起诉判决就完事,更要紧的是全力安抚好群众的情绪,帮助被害群众最大限度追回损失。每一名被害群众投入了多少钱,又损失了多少钱,是本案的一大关键。承办检察官联合公安侦查人员、审计人员,将近300名投资人的询问笔录、银行流水、投资凭证、借条、股权证明、王华的账本等证据一一核对梳理。有些投资人的投资凭证被收缴,又说不清楚投资项目,检察官就通过调取书证,尽量帮其查实投资金额和损失金额,又反复与投资人进行核对。最终,检察官计算出了近300名投资人中每一个人较为准确的投资金额和损失金额。 
  一次接待群众来访时,一位50多岁的阿姨在七嘴八舌的人群中突然冒出一句:“王华不仅自己购买房产,还转移了资产。”承办检察官立即细问究竟,那位阿姨却答不上来了:“反正她跟我说过,说‘你们去告吧,反正最多判我两三年,等我出来后照样比你们有钱’。” 
  承办检察官将案卷翻来覆去又梳理一遍,眼光落在王华自己陈述的家庭信息这一页。王华上有父母,还有多个兄弟姐妹,这些亲属关系会不会就是王华转移财产的去向呢?承办检察官立即与办案民警联系,要求民警核实王华父母、兄弟姐妹及侄儿侄女名下的财产。侦查人员反馈情况证实,王华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名下均有房产。但问题是,怎么才能证明这些房产与王华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系呢?办案民警对王华及其亲属进行了询问,他们均表示名下房产系自己购买所得,与王华没有任何关系,并且自己在王华处购买投资产品还亏了不少钱。 
  承办检察官进一步梳理线索,发现王华曾在峨眉山购买过一处房产,后来卖掉。无独有偶,其侄女名下也有一处峨眉山的房产。承办检察官要求公安机关调取王华侄女购买房产时的缴费方式和缴费清单,以便核实是否系其本人购买。在公安机关调取的10多张缴款存根上,承办检察官发现了几个被害人的名字,“请你们立即将王华侄女名下的这处房产查封。” 
  该案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在检察机关的要求下,公安机关还查封了李萍名下的3处房产和刘丽名下的1处房产,一共查封3名被告人13处转移藏匿的房产。 
  最终,公诉人指控3名被告人的所有犯罪事实和罪名均得到法院认可,王华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李萍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刘丽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检察官点评 
  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长 姚广平: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近年来比较多发,此类案件的涉案金额往往高达几千万元甚至几亿元,犯罪嫌疑人资金账户往来情况也都比较复杂,更麻烦的是被害群众少则数百多则上千,且大多情绪激动。这类案件还涉及许多刑民交叉问题,容易出现法律争议。可以说,遇到这类案件,对办案检察官的综合素养将构成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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