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脑子活络,这是江苏省苏州某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施斌峰留给大多数人的印象。作为商人,施斌峰可谓聪明过人,总能敏锐捕捉到致富商机。可作为国企老总,施斌峰底线尽失,一次次赚钱机会不过是他利用职权损公肥私的鬼把戏。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在贪污公款224万余元、挪用公款1.16亿余元后,施斌峰被送上了被告人席。
近日,经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施斌峰挪用公款、贪污案在苏州市吴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施斌峰因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1.价格波动掉下的肥肉他一口衔住,靠的是手中的权力
吴江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一家主营合成纤维的国有独资公司,苏州某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系集团公司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2013年2月,集团公司聘任施斌峰为交易中心总经理。
2015年初,交易中心开始有采购大宗纺织原料乙二醇的业务。乙二醇市场交易活跃,流动性强,其现货价格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且经常在短时间内出现较大波动。施斌峰是个脑筋特别好使的人,他敏锐发现了乙二醇交易的特点,并通过研究掌握了一些价格波动的规律。
何不自己成立一家公司,在乙二醇价格处于高位时向交易中心出售,等价格下跌时再低价采购回来?施斌峰想到了利用价格波动和时间差巧妙进行高抛低吸的生财之道。
交易中心员工袁冬喜是施斌峰的同学,工作上很勤快,深得施斌峰的赏识,施斌峰还把他从业务员提拔为业务经理。考虑到自己是交易中心的老总,不便直接出面,于是,2015年初的一天,施斌峰跟袁冬喜提出了想找个人注册成立一家化纤公司的想法。袁冬喜心领神会,言听计从。两人一番商议后,最终由袁冬喜用自己妻子赵某的名字注册成立苏州裕亚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亚公司”)。
裕亚公司成立后,乙二醇的市场价一直在每吨6000元的低位徘徊,施斌峰觉得价格太低,决定按兵不动。两个月后,乙二醇的价格开始上涨。2015年5月,乙二醇的市场价格升至高位,施斌峰感觉下手的时候到了。
根据交易的一般规则,乙二醇的现货交易是当天交割,货款当天交清。一般情况下,买方付款后若卖方延迟交货,买方会与卖方商议推迟交货的天数。在推迟交货的过程中,乙二醇的价格如果下跌,卖方不仅要按照原合同总价进行交易,还要把因延迟交货导致的差价补偿给买方。
2015年5月19日,施斌峰指使袁冬喜以裕亚公司的名义,与交易中心签订销售合同,并由自己亲自审批,约定交易中心以每吨7450元的价格向裕亚公司购买乙二醇3150吨,合同约定当天交付。
一开始,不明就里的袁冬喜还问施斌峰要不要马上采购乙二醇,以履行合同。施斌峰说价格有波动,等等再说。“一把手”发话了,袁冬喜自然照办。为了在“形式”上履行合同,当天,袁冬喜拿着合同找到集团公司主办会计周某,说做了乙二醇交易,货物保存在交易第三方的仓库里,要先付款,周某照办了。
就这样,裕亚公司在没有履行供货义务的情况下,当天就收到交易中心支付的2300余万元货款。事实上,施斌峰压根儿就没打算按约履行交货义务,他的目的就是坐等乙二醇价格下跌时低价买入交货,从而堂而皇之地赚取差价。至于违约责任,施斌峰自然不会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