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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

2019-09-19 09:59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咨询类别:刑事执行检察 
  咨询内容:审查起诉期间,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同律师同时提出取保候审建议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应当如何处理?是需要由执检部门进行审查,还是由公诉部门审查?(咨询人:云南省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开远铁路运输检察院 王庆伟) 
  解答专家周慧: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申请取保候审都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向公诉部门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是否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是由公诉部门决定。犯罪嫌疑人向公诉部门申请取保候审,由公诉部门决定。二者并不冲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公诉部门各自按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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