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4亿元绍兴邮币卡投资诈骗案一审落判 最高获无期(2)
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钟某等人先后诱骗全国各地的700余名被害人进行邮币卡投资,涉案金额共计1.4亿余元。后多名被害人报案,2017年8月起,钟某等109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50万字审查报告指控百余被告人获刑 据介绍,邮币卡交易开始于2013年底,通过现货交易平台,邮票、钱币、纪念章等实物收藏品就像股票一样在网上进行发行和交易。邮币卡交易不需要经过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而由各省金融办负责审批,因此相关交易一直处于市场监管盲区,频频出现幕后操纵、暴涨暴跌等乱象,不少还涉及刑事犯罪。 为办好案件,在该案侦查阶段,绍兴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参与案件会商,指引侦查方向,同步引导取证固证。2018年9月,该案移送绍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调取了该公司多达25G的后台交易数据,经反复核对校验、层层筛选,剔除了其中购买非涉案邮币卡、开通账户后未操作等交易者信息,最终确定本案被害人名单,准确计算出每名被告人的诈骗数额。 此外,检察官还指导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固定相关证据,保证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在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聘请的辩护人对证据无异议。 同时,承办检察官历时一个月完成了对全部109名被告人的讯问,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被告人分层处理,对其中3名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的被告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其间,还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终形成约50万字800页的审查报告,为庭审做好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检察机关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围绕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辩论,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从法理、情理各方面阐述了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钟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绍兴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依法作出如上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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