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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春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09-12 13:5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9月1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张春雷(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春雷在担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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