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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亲属逃避强奸罪责 两人逼迫被害人写谅解书获刑(2)

2019-09-12 13:4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根据调查所得的情况,姚烈认为,高军宝、高军磊二人作为犯罪嫌疑人家属,为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经过合谋,采用言语威胁、金钱诱惑等方式指使被害人作伪证,严重妨碍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涉嫌妨害作证罪。经过研究,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将高军宝、高军磊二人涉嫌妨害作证罪的相关线索和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并进行立案监督。3月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作证罪对高军宝、高军磊二人进行立案侦查。当月底,高军磊被抓获归案,高军宝主动投案,二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4月30日,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作证罪批准逮捕高军宝、高军磊二人,并于同年8月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14日,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采纳了鼓楼区检察院的全部指控意见,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另,涉嫌强奸罪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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