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用"地沟油"获刑罚还要登报道歉
火锅店用“地沟油”获刑罚还要登报道歉
正义网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吴霞)为牟利,开火锅店竟用“地沟油”。经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苏某、李某等3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汉台区法院已于近日公开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苏某(火锅店厨师)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实际经营者)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被告人苏某、李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侯某(工商注册个体经营户)在汉中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由苏某、李某、侯某三人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2.1万元。近日,三人已按判决登报道歉。 |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被控受贿595万元 11-08
- 仲裁的范围包括哪些? 07-30
- 住院女子与男护士发生关系 婚后感情受挫告医院 11-14
- 江西特大涉黑案二审公开宣判 两名主犯依法被判处死刑 01-19
- 广西男子撞5人8车后躲猫猫 床头柜内躲9小时被擒 11-10
- 女工深夜加班路上出车祸身亡 用工企业拒认工伤 11-10
- 黑龙江一公安局欠债18年 官方称到2016年还清 11-08
- 李怀亮索赔额提至147万 要求平顶山中院公开道歉 12-24
- 在海仲仲裁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07-30
- 如何申请仲裁财产保全?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