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业务员失职失责陷"五假"骗局 致公司损失近两千万
正义网济宁9月4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张祺 王亚茹)作为一名贸易行业的老手,陈海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不经调查核实,盲目听信他人,最终陷入了对方精心设计的“假科长、假公章、假财务、假收据、假提煤单”的“五假”圈套,导致公司损失1750万元。 初次结识,竟带来一笔“大生意” 陈海强是邹城安强煤炭供销公司的一名老业务员,具有多年煤炭贸易工作经验。2014年四五月间,陈海强与老客户秦某洽谈业务,经秦某介绍,结识了从事食品加工的郑新建(另案处理),了解到其名下有明辉实业公司等2家企业,并在郑新建的邀请下,参观了明辉公司的生产车间、冷库厂房。 对于热情豪爽的郑新建,陈海强抱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想法,与其交换了联系方式。然而令陈海强没想到的是,这次见面不久,郑新建就主动找上门来,给自己带来一笔“大生意”。 郑新建带来的这笔“大生意”和当地颇有名气的胜峰煤矿有关。“胜峰煤矿有一个量价挂钩的优惠政策,大量采购的话,一吨焦煤的单价能在710元的基础上便宜30元。”据陈海强回忆,郑新建自称做煤炭生意起家,现在想从胜峰煤矿购进3万吨焦煤,但手头资金不宽裕,无法达到优惠政策的标准,所以想让安强公司先从胜峰煤矿购买煤炭后,再分批加价卖给郑新建的明辉公司。 低价购买,再加价转销;不愁上游,还不愁销路;自己提升业务量的同时,公司还能获取不菲的利润。陈海强怎么想都觉得这笔生意十分划算,于是马上向公司汇报,公司负责人研究后,先让陈海强到胜峰煤矿进行实地考察。 省心省力,两千多万元的买卖“顺利完成” 2014年6月,陈海强在郑新建的带领下来到胜峰煤矿,并见到了该矿“销售科科长王志刚”。“王科长向我介绍了煤矿生产情况,还交流了一下发煤提煤、煤炭价格等事项,之后一起在矿上转了一圈,我觉得没问题,就没再核实具体情况”,陈海强回忆。 安强公司随即召开了交易评审会,在听取陈海强关于胜峰煤矿有关情况的报告后,评审通过了这笔价值2040万元的煤炭贸易,并决定由陈海强负责起草、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等工作。 陈海强将安强公司和胜峰煤矿、明辉公司的两份合同起草完,郑新建又一次不约而来。郑新建告诉陈海强,自己急需这批煤炭,想抓紧把合同签完,又称自己跟王科长有熟人关系,可以短时期内搞定合同。陈海强听说可以尽早签合同,就放心把合同交给了郑新建。没几天合同被送回,上面分别盖着胜峰煤矿、明辉公司的公章,并有王志刚、郑新建的签字。随后,陈海强在合同上加盖了安强公司公章并签字,合同就此生效。紧接着,郑新建向安强公司交付了110万元的合同保证金。 2014年7月初,陈海强从公司支取了20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由郑新建带领到胜峰煤矿办理交款手续。当天18时许抵达矿上后,陈海强发现错过了上班时间,郑新建却说,胜峰煤矿已经安排人员来加班办理手续。二人来到一间既无防盗门、也无财务科标志的办公室,房间内只有一名女性,郑新建介绍其是“财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收购煤款。陈海强于是将汇票交给这名“工作人员”,对方算了一下汇票总额,便填写好“胜峰煤矿收据”交给陈海强。 其后三四天,在郑新建的联系下,陈海强又到一家酒店门口,从“王志刚”手中拿到了“提煤单”。 “整个交易下来,多亏郑新建忙前跑后,着实给自己省了不少麻烦,现在只需等他付款提煤,自己的业务量又能提升不少。”陈海强心中暗喜。 失职失责,交易不成反陷连环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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