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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自行车盘踞小区难清理 建议配备回收站(2)

2019-09-02 13:34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燕建议,物业和居委会应对小区情况进行普查,并定期处理。她建议,每个小区至少配备一家回收站,定点收购废品,同时增加收取种类。社区应该建立老年人淘汰家具、家电等大件旧物品的帮扶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上门回收,最好有清晰的明细表。 
  ■ 延展 
  楼道堆物或触犯哪些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佳诚物业楼宇管理员詹丽 
  物业和社区开始清理楼外无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和堆物堆料,拉走了两三车。楼内自行车可能要等到“十一”假期之后再开始清理,要在楼门长配合下,先给自行车贴条告知车主,再联合社区、城管三家一起进行清理。 
  @牛街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刘向清 
  清理小区公共空间的废旧自行车,物业是主责单位。如果物业不作为或者少作为,西城区房管局物业科对物业有直接管辖权,通过行政方法监督物业公司作为。 
  @牛街春风社区党委书记韦春生 
  目前清理存在难点,有的车可能是搬走居民不要扔下的,但有的车还有主人,尽管一些自行车已经非常陈旧,但居民认为那是他的物品,谁也不能给扔了,有可能刚一清理,居民就打电话报警。所以即便占用了公共空间,社区和物业也不敢随意清理。 
  我们也曾经采用贴条告知的方法,但居民可能会把条撕掉,然后称没看到。社区不能强制执行,让公安介入似乎也不合适,消防检查执法也会遇到各种问题。(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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