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癌症”请假,该治
谈“癌”令人色变。可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的巡察干部们却变身“神医圣手”,让该县县委党校一名患“癌”三年的职工“不药而愈”,重获“新生”,重返工作岗位(8月27日澎湃新闻)。 这位患“癌”的干部是平塘县党校办公室工勤人员张竣,他患的“癌”是将肺炎诊断结果私下修改成“肺癌”,并假冒肺癌脱岗三年。原来是因为患了癌症可以申请病休或病退。因此,张竣所患的“癌症”,无非是厌烦本职工作,违规脱岗的懒惰思想和逃避主义。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提出了干部可以病休、病退的规定,并附加了严苛的条件,即申请人必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来,有关部门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具体为严重疾病,其中恶性肿瘤、精神类疾病等赫然在列。然而,这项饱含人性温暖的政策,竟然被个别公职人员利用,成为违规脱岗的“拐杖”和“护身符”。 张竣假冒“肺癌”脱岗三年,最终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编在职人员不上班、不做事或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的行为,属于“吃空饷”。张竣在违规脱岗三年内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收入,也必定被依法追回。 假冒癌症、精神病等严重疾病违规脱岗,鉴戒意义要常记。工作纪律面前容不得半点懈怠和厌倦,更容不得半点小聪明。张竣被查,可能只是“逮住了一只小虾”,假冒癌症、精神病违规脱岗、吃空饷的人,背后可能还不止少数,这些“存量”有待于纪检监察部门“起底”。同时,在工作纪律和规矩越来越紧的情况下,必须严控违规脱岗和吃空饷的“增量”。那些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工作上心思浮动的人,应当以此为戒,谨防效尤。(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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