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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利用"陌陌"多次骗色盗财被判刑

2019-08-28 16:3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赤峰8月27日电(通讯员崔友 蒋东春)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以宋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审査起诉。几年来,该男子利用一款叫陌陌的社交平台,多次成功骗色盗财,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5年7月宋某因诈骗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9年1月被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干起了“老本行”,2019年4月初,宋某某通过陌陌平台加上了张某某为好友,在聊天中,宋某自称是做建筑村料的经理,一番花言巧语,就赢得了张某某的信任,主动约张某某在元宝山区平庄镇见面。 
  张某某听信了宋某的话,从外地开车到平庄商城附近与宋某约会,二人见面后,宋某表现得很大方,主动要了张某某银行卡,谎称让其秘书助理在20小时内给她转账20万元钱,张某某信以为真,便随同与宋某来到一家宾馆,宋某指着一个房间说:“请进吧,这就是公司专门为我准备的办公室。” 
  被谎言冲昏了头脑的张某某,一步步走进了宋某设计好的圈套。二人在宋某所谓的“办公室”内发生了性关系时,宋某称张某某随身携带的金手镯碍事,就让张某某摘下来放到床边,宋某趁张某某不备将其价值1.5万多元的金手镯隐藏起来,然后谎称看手镯别扭,将手镯从所住的18楼的窗户扔到楼下…… 
  看张某某着急的样子,宋某假意答应与张某某到楼下去找,没有找到,就又答应去给张某某到金店买一个相同的金镯子。谁知,到了金店,他用找经理,能打折的借口,最后趁着去厕所的时候溜之大吉。可怜的张某某就这样傻傻地被盗财骗色。后来,宋某在某金店卖镯子时候,被警察抓获。 
  检察官提醒:在实际生活中,不要轻信陌生人,要靠自己的劳动改善生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另外一旦被盗被骗,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据、付款收据等等。但是防止侵害最关键的办法就是提高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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