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翻包”安检,争论过后应留下什么
最近,有关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食品入园”及“翻包检查”的话题一直保持了较高的舆论关注度。迪士尼最新回应称:“对我们的游客而言,安检不是件有乐趣的事,事实上对我们也同样如此。但是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需要在所有游客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之前,对游客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安检。” 上海迪士尼自2016年开园以来,一直人气爆棚,期间确实有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被曝光,比如插队、乱丢垃圾、不爱惜园内设施等。这也是园区于2017年底宣布“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和酒精饮料入园”的重要原因之一。 然而,这背后隐含的商业利益让人们对相关规定颇有异议。比如,园区内的餐饮场所,一个简单的单人套餐要80元以上、一小杯碳酸饮料的价格是20元——禁止自带食品显然会增加游客在园区内消费的概率;而寄存食品的费用是80元——这恐怕不是真想让人寄存的节奏…… 把这一规定推向高潮的是某大学生针对禁止携带食品规定提起了诉讼,以及园区安检人员对游客翻包安检且翻得彻底的视频。 安检,人们并不陌生,无论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还是进入诸如旅游景区、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安检都是必备环节。公众对此往往很配合,因为通过安检,筛查出一些危险品、违禁品,是保障公共安全、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前提。 人们普遍认知中的安检是什么样的呢?是专业的安检设备查包、查行李,是安检人员手持相关仪器查人,个别有疑问的情况才会要求开包验视。 对比之下,迪士尼的安检为何引发舆论沸腾就不难理解了——安检不为不安全的物品,而是为了“人畜无害”的食品;安检不用机器、设备,而是依靠人工翻包,并且一翻到底。于是,也便触及了有关安检的界限和方式方法的问题。 目前,关于这一话题的讨论似乎陷入了口水战。 不少媒体都对“翻包”安检的方式提出疑问,比如,安检怎能等同于翻包?翻包安检的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禁止自带食物是不是霸王条款?翻包是不是侵犯了消费者隐私? 一些法律界人士直言此举违法,并及时向公众普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同时认为,上海迪士尼偷换了翻包和安检的概念,安检不涉及对人格尊严、隐私权、个人信息的侵犯,而翻包属于典型的搜查行为。 消费者多数认为,商家店大欺客,侵犯消费者权益,号召人们用脚投票。但也有一些人觉得,为避免满地垃圾可以采取强硬一些的办法。 而迪士尼翻包安检仍在继续。 众声喧哗中,有一种声音不该被忽略,即监管部门去哪儿了?新华社8月24日的报道提到:“据了解,上海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等针对相关焦点问题也正加紧研究,进一步规范各环节。” 应该正视的是,陷入舆论漩涡的上海迪士尼,并不是唯一要求禁止携带食物的主题乐园和旅游景区,也不是第一个对游客翻包检查的迪士尼,所以,对此番争议的处理其实关系到诸多有类似情况的商家,也关系到更广泛的消费者的权益。对翻包安检不能陷入“口水战”,而是亟须权威部门的调查处理。某种角度上说,解剖上海迪士尼这只“麻雀”,是为了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时少一些争论和纠纷。 正因此,对此番事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风向标意义。比如,旅游景区制定自身管理规定的边界在哪儿?如果出现了霸王条款,游客可以有哪些救济渠道?安检的方式可以有哪些?如果商家的某些行为让游客“极度不舒适”甚至在媒体上闹得沸沸扬扬,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应该及时主动出手,通过约谈、检查、处罚等方式进行引导和敦促?“口水战”过后,这些才是需要正视和解决的问题。(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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