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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拟规定地铁禁外放电子设备声音(2)

2019-08-26 15:55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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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不听劝阻可记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今年5月,北京正式发布实施了修订后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及《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规定乘客在车厢内饮食、大声公放、逃票、从事营销活动等不文明行为并不听劝阻,将记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有北京地铁乘务管理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规实施后,乘务管理员在处理手机大声公放等不文明行为时有规可依了,“在我们提醒之后,绝大多数乘客都能听从劝阻。”
  今年7月,北京市交通委介绍,《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及《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实施的两个月中,乘客的不文明乘车行为有所减少。目前发生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的乘客均听从了地铁工作人员或轨道执法人员的劝阻,没有乘客被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今年7月30日,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通知。该通知中也规定了禁止在车站、车厢内做出滞留、乞讨、卖艺、大声喧哗、弹奏乐器、外放音乐等不文明行为。
  专家说法
  出台规定与提升市民素质相配合
  交通专家徐康明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来看,处理地铁内大声公放音乐等不文明行为,主要有三种解决方式。“首先是通过宣传等渠道,加强市民的自觉性,呼吁大家认识到这种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影响,自觉地抵制这种不文明行为,也是‘治本’之道。”
  其次,就是类似此次昆明拟采取的方法,将禁止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列入相关的规定,采用行政手段加以控制。最后,欧洲有些地方会设立安静车厢和普通车厢,安静车厢内不得发出手机公放音乐之类的声音,通过乘客自主选择,解决争端。徐康明表示,在他看来,出台规定的同时,通过呼吁、规范,提高乘客的素质是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
  东南大学交通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大松表示,制定出规定之后,落实规定的执行,仍是很重要的,“因为人力、执法成本等方面的原因,很难做到每个车厢都有执法人员,那么相关规定出来之后,该怎么落实下来呢?不过,有了规定之后,就意味着对于这类不文明行为有据可依,这本身对于一些人来说就能起到提醒的作用。”徐康明也表示,相关的规定出台之后,更重要的是配套机制的建设,“用哪种形式,去将规定落实下去,是更加关键的问题。”(记者 屈畅)(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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