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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编辑词条涉名誉侵权 百度公司被判承担民事责任

2019-08-24 13:58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日前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因认为百度用户在“百度百科”上对其已故父亲词条的编辑行为侵犯其父名誉,原告赵某某将平台方百度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原告赵某某诉称,2013年1月和6月,百度用户对赵某某之父的“百度百科”词条进行两次编辑,加入其父是“大文贼”字句、删除其父代表作中的歌剧剧本《红珊瑚》。上述添加侮辱性字句的行为经“百度百科”编辑审核发布并保留至2018年7月,而其父代表作一直未恢复。
  赵某某认为,该行为侵害其父及家人的名誉权,百度公司对词条编辑的审核存在过错,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赋予死者近亲属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的权利。对死者进行负面的社会评价,不仅侵犯了死者的名誉,也影响到死者近亲属整体名誉以及个人名誉。死者任一近亲属,均有权且可同时基于其近亲属身份追究侵犯其本人名誉的责任。
  法院认为,该案件中,涉案百度用户通过删除词条内容的方式掩盖赵某某之父系歌剧《红珊瑚》作者的行为,将影响互联网用户真实、全面地了解其父生平及其代表作品,一定程度上造成其父的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在涉案词条末尾添加明显对赵某某之父职业道德及人格加以侮辱、贬损的言论,基于“百度百科”的开放性,上述内容面向不特定的互联网用户进行展示历时五年之久,严重损害了赵某某之父的名誉。百度公司在可以知悉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之时,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管理义务,应当向赵某某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百度公司在涉案词条页面的显著位置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赵某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赵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6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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