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劣药”?药品违法行为将明确界定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赵文君、屈婷)现行法律对假药、劣药范围界定比较宽泛,不便于精准惩治。22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明确界定了假药、劣药的范围。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说,对假药、劣药概念加以界定和厘清,使得假药、劣药概念更为契合事物本质,相对更容易认定,更符合执法实践,有助于更好地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的行为。此外,二次审议稿更加体系化、无疏漏地为违法行为设定法律责任,从而形成周密的监管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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