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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聊天“话术”剧本 诈骗团伙专挑“宝妈”微商下手(2)

2019-08-15 14:13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随后,姜某便接到了自称是刘晓丹所在的赛默飞世尔公司(以下简称赛默公司)刘姓财务人员的电话,核实刘晓丹在姜某处订货情况,并称公司将于下午4点后统一打款,叮嘱姜某若当天不发货就会放弃采购。而此时,刘芳文发来信息,称有一老客户要大量订购枸杞,如果姜某不提前垫付货款,其将无法保证为姜某预留货源。为了能得到这笔订单的提成,姜某跟刘芳文商量先交一部分订金,对方同意后,姜某便通过微信向她转了5000元,刘芳文同意为其留货。
  很快,赛默公司财务人员承诺的打款时间到了,但刘晓丹提出“公司必须看到装货视频才能打款”。然后,姜某便向刘芳文要装货视频,但刘芳文提出货物尾款没付清不能给她装货视频。没办法,姜某只好将货物尾款5000余元打了过去。随后,姜某联系刘晓丹和刘芳文时,她们二人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此时,姜某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便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
  初中肄业
  他亲自编写诈骗剧本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随着进一步侦查,一个通过微信平台专门对微商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该团伙的首要分子是魏继能,他于1999年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初中肄业便到社会上摸爬滚打,练就了一身谋生“本领”。
  今年20岁的魏继能年龄虽然不大,但他却是两个电子商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早在2017年初,他就在一家利用多重身份通过网络实施诈骗活动的公司打过工,然而干了没几天该公司即被查处。“本事”刚学到手,“平台”却没了。于是,2017年9月,魏继能便自立门户,先后使用他人身份成立了“永创”和“远能”两家电子商务公司,从“骗子公司”的打工仔,摇身一变成了“商务公司”老总。
  创办公司后,魏继能出资购买了多台二手平板电脑和手机,并通过网络购买了50余个微信号。随后,他又在各大招聘网站投放招聘信息,为其公司招兵买马,堂而皇之地开始了“诈骗”的营生。
  为了保证诈骗活动顺利实施,魏继能亲自操刀,针对微商群体编写了聊天“话术”剧本,并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熟读“话术”剧本、熟悉诈骗操作流程。在“永创”和“远能”公司内,员工们被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设小组长以及“售前”“售后”“财务”等人员角色,剧本中各角色分工配合,通过所谓的“互推”“一买”“二买”“踢单”四个环节实施有组织的诈骗活动,诈骗的对象基本锁定在好切入、警惕性低的“宝妈”微商这一特殊群体。
  环环相扣
  诈骗操作流程化进行
  首先,由“售前”人员通过贴吧广告等媒介寻找从事微商的“宝妈”,用自己注册的微信号或从网上购买的微信号加这些“宝妈”为好友,再按照公司“话术”剧本自称也是孩子妈妈以增进感情,降低“宝妈”微商的警惕性。接着,再以聊孩子、聊家庭、聊产品等方式博取被害人信任。最后,再说服对方,同意在朋友圈互相推广各自销售的产品。此为“互推”。
  接下来,“售后”人员会从被害人处购买少量枸杞,再以枸杞质量很好为由第二次购买,而在此期间“售前”人员会给被害人发红包作为感谢,以继续获取被害人信任。此为“一买”“二买”。
  通过“互推”“一买”“二买”三个环节,“售前”“售后”人员均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再由“售后”人员以公司需采购福利产品为由,从被害人处订购大量枸杞及被害人所卖商品,并安排人员冒充公司财务人员给被害人打电话确认订单情况,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信任。之后,“售后”人员会以公司财务规定或财务人员有事无法及时打款为由,要求被害人先发货后付款;而“售前”人员则会以货物紧张为由,要求被害人先付款后发货。此时,被害人基于之前的信任,加之出于急于获取货源、从中赚取差价等心理,通常会上当垫付货款给“售前”人员。而之后“售后”人员和“售前”人员编造各种理由不打款、不发货或发少量质次价高的货品给被害人。此为“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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