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破网打伞"剑出鞘 不枉不纵办铁案(2)
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在办理戴俊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经引导补证,对移送审查起诉的5笔犯罪事实中的3笔改变定性,追诉遗漏犯罪事实4笔,均得到法院判决认可,建议追捕的1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一年多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守法律底线,既不降格也不拔高,立足“打准打实”,严格依法办案,加强证据审查,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破网打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绝不能就案办案、就黑扫黑、见黑不见‘伞’,必须深挖彻查、破‘网’打‘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湖南省检察机关对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紧盯不放,通过办案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保护伞”线索442件。 2018年,衡阳市、衡阳县检察院在办理彭展保团伙涉黑案中,发现彭展保团伙为了逃避打击,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庇护,背后存在强大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在向纪委监委移送8条“保护伞”线索后,专案组先后两次与纪委监委会商线索的核查工作,通过共同努力,15名涉案公职人员受到党纪处分,3名办案民警因涉嫌充当“保护伞”被提起公诉。 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在深挖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明伞”的同时,也彻查涉嫌渎职的“庸伞”。共受理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175件,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等犯罪25人。湖南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专案组在办理洞庭湖矮围事件所涉的夏顺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目前已提起公诉5人。 坚持把专项斗争与惩治基层腐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协作,推动源头治理,湖南检察机关向有关单位提出建制补漏检察建议292份,助推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 “湖南省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体现了履职担当和作为,也体现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价值,扫出了朗朗乾坤,弘扬了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唐纯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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