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劫案 他抢了96元 还是微信转账
律师:量刑属于三至十年范畴
目前,劫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抢劫嫌疑人(中)归案
抢劫罪的判定并不是根据抢劫金额大小
我国《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规定中对于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均应当立案侦查。
如今,手机扫码支付给我们生活带来极大便捷,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轻装上阵”,不再带现金在身上。然而日前,四川西昌就出现了这样一名“奇葩”的劫匪宋某,在发现受害人没有带现金的时候,竟然要求受害者微信转账,抢走了受害人微信上仅有的96元钱。8月8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西昌市公安局获悉,目前,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路边捡到水果刀
抢劫念头油然而生
宋某原本是打算来西昌找工作的。但是高不成低不就,能让宋某满意的工作久寻无果,自己身上的积蓄也被花得七七八八。在找寻工作的最后一个晚上,宋某带着仅有的十几元钱,眼看着马上就要到零点了,没有去处的宋某便来到了网吧,当最后的积蓄当做网费用完后,凌晨1点左右,宋某离开网吧,走到路边的时候,看见了地上有一把小小的水果刀。于是,宋某将刀捡起来,把刀片取下来揣在了身上。在捡起刀的那一刹那,一个邪恶的念头,便在宋某心里生根发芽。
“当时,我身上没得一分钱了,吃不起饭,也回不了家。我就想,要不抢点钱算了。”面对民警的讯问,宋某低下了头。
受害者没带现金
劫匪要求微信转账
大约凌晨四点左右,宋某发现了边走路边看手机的李女士,他上前用刀片威胁李女士,但是,让宋某没想到的是,李女士竟然没有带一分现金在身上。此时此刻,宋某依然心有不甘。突然,他看了一眼李女士的手机,灵机一动,对她说:“那你微信转账给我。”随后,李女士将微信余额96元转给了宋某。
在收到96元转账后,宋某告诉李女士,“我送你到住的地方。”话音刚落,迎面又走来一个男士,李女士对宋某喝道:“我钱都给你了,你还不走?”于是,宋某转身仓皇逃走。在逃跑的过程中,他将捡来的刀片丢在了马路上。
第二天,受害人李女士到外南派出所报案,经民警调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宋某并与其取得联系,经过民警对宋某一整天的思想疏导,次日,宋某来到了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宋某已被西昌公安刑事拘留。
律 / 师 / 解 / 读
抢劫96元虽金额不大
量刑也属三至十年范畴
对于此案,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张天鸿律师分析说,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现实中,抢劫者抢的多数是现金或手机之类的实物财物,宋某此次抢劫的方式比较新颖,抢劫的财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胁迫被害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钱转至自己微信账户内,转账金额已达到非法占有状态,宋某随时可以提现,主动权在宋某,已属于非法占有,属于抢劫既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