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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逃犯的外逃经历:旅社打零工 深夜泪两行(2)

2019-08-08 14:51来源:广州日报浏览:手机版

  据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立案侦查,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阮某春(男,44岁,安徽人)伙同他人,在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广州市福仟年健康饮水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尚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年收益18%-30%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收益、到期还本,向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9000余万元人民币。该案给以离退休老人为主的受害群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巨大,性质恶劣。 
  阮某春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兼实际控制人,事发后拒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而是于2013年2月潜逃境外。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批准逮捕。办案单位通过公安部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对阮某春发布红色通报。 
  阮某春外逃后,广东警方采取各种措施,坚持不懈对阮某春开展追逃工作。2017年12月,当中国警方掌握阮某春潜逃韩国的重要线索后,广东警方在公安部猎狐办领导下,多次与韩国相关执法部门磋商,并于2018年7月通过外交渠道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出引渡请求。今年5月,韩国警方将阮某春抓获并进入引渡程序;7月15日,韩方批准引渡阮某春。7月30日,公安部猎狐办派出工作组赴韩,于8月2日将阮某春押解回国。 
  据悉,阮某春逃亡期间在当地的旅行社以打零工为生,住着一间20多平方米的公寓,月收入不高,仅够维持生活。阮某春被押解回国后说,在国外经常晚上睡不着,经常流泪,回到国内后心里反而踏实了很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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