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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图解电影”案宣判 涉案图片集不属于合理引用(2)

2019-08-08 14:25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对于蜀黍科技公司辩称的“图片集起到宣传影片的作用”,法院审理认为,由于替代效应的发生,本应由权利人享有的相应市场份额将被对图片集的访问行为所占据。从市场角度看,以宣传为目的与以替代为目的的提供行为存在显著区别,涉案图片集并非向公众提供保留剧情悬念的推介、宣传信息,而涵盖了主要剧情和关键画面,一般情况下难以激发观众进一步观影的兴趣,不具备符合权利人利益需求的观影效果,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法官庭后称,此案是全国首例涉及将影视作品制作成图片集方式侵权的案件,同时也通过判决明确了影视市场商业化开发和合理使用的边界。(徐伟伦)(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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