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记者探访明星信息地下交易:身份证信息可打包出售(3)

2019-08-05 14:24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 律师说法 
  提供明星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已屡见不鲜,有关部门也对此加以严厉打击。根据新京报此前相关报道,公民个人细信息泄露有的是相关数据管理人员“监守自盗”,有的则是一些网络黑客通过各种“黑客手段”盗取数据。有的黑客或将数据发布在网站上“炫技”,有的则出售贩卖。这些数据来源则是一些个人信息搜集单位,涉及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潘翔表示,明星的个人信息往往来源于机票销售代理、酒店等公共服务单位或者此类单位的网络运营平台,粉丝经济也助推了贩卖明星信息的非法产业链。明星艺人的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家庭成员情况、航班出行信息等均属于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 
  潘翔介绍,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明星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涉嫌《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提供前述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情况,均属于“情节严重”范畴。(记者 王飞翔 实习生 蒋欣玥)(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