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应对非法捕捞“打游击”
怎样应对非法捕捞“打游击” 四川金堂:代表委员建议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两年来,四川省金堂县检察院以打击非法捕捞为起点,创建并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震慑了当地捕鱼者涸泽而渔的犯罪行为,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水域一带村民参与旁听庭审,取得了很好的普法效果。”不久前,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启阳集团董事长王麒在听取了金堂县检察院检察长潘登的汇报后欣喜地表示。 潘登告诉王麒代表,两年前,县检察院刚开始对非法捕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时,却面临“打游击”“蚕食”式的捕捞,相关部门要么很难截获现场线索,要么发现线索时已经错过了固定证据的最佳时期,打击效果不力。此后,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立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议》,建议检察院依托县公安、环保、水利等行政执法部门对非法捕捞监控及处罚情况,深度挖掘线索。 “收到建议,金堂县检察院立即联动该县各个相关职能部门,着手建立办案线索的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并对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立案调查。”该院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水务、渔业、环保等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乡镇的协作配合和数据对接,注重运用大数据收集、管理案件线索,让行政执法数据和公益诉讼线索无缝对接。建立重大环境损害事件提前介入调查机制,一旦发生影响较大的非法捕捞等公益损害事件,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调取固定证据。同时通过暗访、群众举报等手段获取公益损害线索,对其中涉及行政机关违法作为或者不作为的,及时向行政机关通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截至目前,该院通过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非法捕捞案件6件7人,嫌疑人均被金堂县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等政法部门,渔业、水务、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联动,创建并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此项创新很好!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把公益诉讼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结合起来,重点对沱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监督,并继续取得积极成效。”王麒代表提出了期望。(石博升 罗燕 刘德华)(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上一篇:海南: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接受督查
- 下一篇:整治四乱突出问题保护母亲河
相关阅读:
- 社保中心职员分46次蚂蚁搬家"搬走"社保资金270万 04-24
- 湖北宜城检察院监督水利部门移送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21
- 大年初一放火杀人致7死1伤案嫌犯被批捕 02-08
- 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抽检将努力覆盖不同区域 01-23
- 答记者问:汇聚实现强国兴军的强大正能量 10-13
- 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再上新台阶 03-31
- 最高检与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摘要 01-31
-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建忠提起公诉 07-12
- 忏悔书连写10个"对不起" 安徽开审一起处级干部贪贿案 12-09
- 最高检:与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05-25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