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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破产疑云":案件进入拍卖程序 被告公司却申请破产(2)

2019-07-26 15:1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依法追诉,两被告人认罪认罚
  2018年2月12日,公安机关依法以杨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移送审查起诉。随着审查工作推进,越来越多证据浮出水面。
  承办检察官发现,杨某作为西风烈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拥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出任该公司总经理、监事的王某系其妹夫。涉诉之后,西风烈公司未被冻结的账户中大部分资金都进入了王某名下的另一家公司。另有银行流水、财务签字、证人证言等证实,王某在西风烈公司收到财产申报通知书后,不仅没有如实向法院申报,还协助杨某隐瞒、转移款项5500余万元,上述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固定好证据后,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通知书,要求追诉犯罪嫌疑人王某及西风烈公司。2018年8月2日,王某被江汉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案件退查期间,承办检察官不仅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取证,还于2018年5月、10月在办案民警的陪同下两次沟通协调当地司法机构,调取查阅关于西风烈公司破产一案的全部诉讼资料,以及杨某、王某名下公司的工商、税务登记、银行账户等,以期解开“破产疑云”。
  经过侦查人员多方联系,刘某、任某、孙某等3名提起西风烈公司破产申请的小债权人始终避而不见。但通过对杨某、王某名下所有公司及王某、刘某、任某、孙某银行流水等信息进行司法审计,发现3名小债权人借给西风烈公司的钱均来自于西风烈公司。
  经历两度调取证据、两度退查、两度延长审查期限,该案终于审查清楚。经过普法教育、面对翔实的证据,杨某、王某的态度也发生转变,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江汉区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西风烈公司、杨某、王某提起公诉。法庭之上,二人当庭自愿认罪,并承诺积极配合执行。(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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