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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身份证冒名犯罪6次 原来,他另有“真身”(3)

2019-07-26 16:14来源:成都商报浏览:手机版

  张君见到宜宾警方传来的照片后心情激动,称照片中的男子正是其父亲张国华。“看到他父亲的照片后,我们觉得此事有底了。”民警立即与张君的父亲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自己现在重庆打工,希望儿子能回到他身边。
  7月4日下午5时许,什邡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大队和隐峰派出所安排民警将张君送往宜宾白沙湾派出所。下车后,张君和早已在派出所焦急等待的父亲及其他亲属相拥而泣。张国华泪流满面,向民警连连表示感谢,而张君喊了一声“爸爸”后,就不再说话。
  7月5日,什邡民警与张君所在辖区宜宾临港白沙湾派出所进行了入户资料移交。为了查实张君身份信息,白沙湾派出所民警又深入到张君所在村、社,经调查当地村社干部、老年人、同龄人,均证实该“付秀军”确为14年前在外地失踪的当地村民张君。
  “因张君十余年来杳无音讯,2015年开展‘双清工作’时,其户籍被锁定,2017年被依法注销。”白沙湾派出所相关民警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张君回归社会、找到亲人,属于依法可恢复户籍的情形,7月16日,张君的户籍依法获得恢复。
  张君恢复户籍
  付秀军承担案底?
  警方:付秀军查无此人 现被标注为张君曾用名
  事实证明,被张君冒用并6次被判刑的什邡市隐峰镇杨寨村人“付秀军”,并不存在。
  张君告诉记者,14年前第一次犯案时警方未能查到相关信息,因此对他进行了骨龄鉴定,之后以“付秀军”之名判刑。
  那么张君的户籍被恢复后,他6次刑事犯罪的后果却是一个虚构的“付秀军”承担了。也就是说“付秀军”是有案底的人,而张君是一个没有案底的人,会不会恢复张君的户籍,反而“漂白”了其历史身份呢?
  宜宾临港警方白沙湾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警方已经考虑到了相关法律问题,因此在恢复张君户籍的同时,已经将张君曾经使用长达14年之久并6次受到刑事处罚的“付秀军”作为其曾用名,录入户籍信息中。
  “此外,‘付秀军’受到的刑事处罚原因、结果等信息,也会作为备注项目,一一录入张君的户籍档案中,此举可以规避其身份被漂白的问题。”
  宜宾临港白沙湾派出所负责人表示,张君在虚报“付秀军”身份信息时,出现了一个不规范的身份证编号。因为不规范,导致将来无法正常使用,只能使用张君本人原有的身份证编号。否则,警方将在恢复的户籍档案中使用其受到刑事处罚的“付秀军”身份证号码,以备查询。
  律师说法 确无法查明身份的 可按自报的姓名起诉
  宜宾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四川酒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和辉表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罗和辉认为此案主要的问题是,对嫌疑人年龄处于是否成年边界时,办案机关要努力查明年龄,实在查不清时,应当按照有利于嫌疑人的情况认定年龄。
  原翠屏区人民法院法官、宜宾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律师)周建宇则认为,十多年前的寻人手段和现在不可同日而语,本案中侦查机关、司法机关在无法查清其真实身份时,进行了骨龄鉴定,并无明显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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