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挥法治在弘扬核心价值观中的独特作用(3)
多管齐下统筹推进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但也不能因此产生“立法依赖”,把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践行的事情都由立法包揽下来。应促进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互相协同、通力合作。特别是发挥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习惯、习俗、惯例、村规民约、市民公约等社会规范的评价功能,支持公序良俗、促进移风易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有序推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展及其立法需求,提高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科学性、时代性和前瞻性。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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