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向男顾客实施诈骗时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摄
专人“上号”:利用软件修改微信定位,每次收费40至200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本案中,所有的诈骗行为都系远程操作,那么,王磊等嫌疑人如何精准地将微信号定位至全国各地的酒店附近?
包旭向澎湃新闻透露,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利用软件修改微信定位,行话称“上号”。本案中,永嘉警方共抓获了3名专门从事“上号”业务的嫌疑人。
永嘉县公安局侵财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白翊辰告诉澎湃新闻,2019年1月8日上午,警方在广东东莞一小区内将正在睡梦中的三人抓获,抓捕现场发现三台台式电脑和多部手机。
被捕的三名嫌疑人之一来某某生于1998年,老家在河南,和其余两名嫌疑人系高中同学。2018年2月,来某某在网络上获知微信定位技术,随后摸索出利用软件修改微信定位的技术,当年3月起,他便在东莞租下一套房子,专门从事帮客户微信定位的生意。
来某某称,他会根据客户要求,把客户提供的二维码发到朋友圈,再把微信用定位软件定位到客户指定的地方,当受害人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搜索,扫描他提供的二维码,便加上诈骗分子为好友了。每次“上号”,无论成功与否他都会向诈骗分子收取40至200元不等的费用。因经常修改微信定位,截至案发,来某某被查封的微信号就有400多个。
值得一提的是,和来某某一同被捕的秦某某是一名大专学生。“出来实习,但是我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好,他说帮别人刷微信虚拟定位的,并且一天能给我两百元。”对所做行为,秦某某曾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是负责定位,“查骗子也不会查到我们”。
包旭指出,在整个诈骗过程中,招嫖微信号外观是明显经过包装的,因而在主观认知上,各环节的嫌疑人都明知其行为涉及卖淫嫖娼。“即使从这一层面来说,为卖淫嫖娼行为提供网络信息技术帮助,亦触犯了《刑法》第287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洗钱“水房”:向中小学生借取二维码,五月流水过百万
包旭告诉澎湃新闻,经过买号、上号、行骗环节之后,赃款会流向整个链条的最末端“水房”。水房,顾名思义,即为洗钱的场所。
2018年12月,本案中参与洗钱的五名嫌疑人在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落网。
生于2000年的邓林(化名)被抓时刚满18岁,据其供述,他自当年7月起为诈骗分子提供微信收款二维码,诈骗得手的赃款会先打给他,再由他向诈骗分子转回,这一过程中留下10%的手续费。
因怕受害人发现后多次举报导致封号,邓林也向身边的好友借用过二维码,并给到诈骗金额2%至3%的好处费,这些出借二维码的对象中还包括中小学生。邓林称,五个月时间内,他大约帮诈骗嫌疑人中转过100万元黑钱。
从2018年10月接到报案开始,温州反诈中心通过研判串并数百起系列性微信招嫖诈骗案件,经专案协作,于11月在全国多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目前均已批捕。后经深度研判、扩线,警方发现该团伙还涉及“卖号、上号、洗钱”等多个环节作案,涉案人员上百名,受害人达2000余人,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后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