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摆的青岛地铁1号线:施工方举报牵幕后分包利益链(4)
岳达告诉记者,当时双方还有一个口头协议,即原本由顺源达、远望公司共同支付的中间人费用“由顺源达出,不用远望负责”。 但没过几天,中间人“大林”“眼镜”就来找远望公司要钱了,且索要的酬劳金额超出实际工程量。和刘飞云相熟的岳达被逼急了,垫付了6万元作为另外两名中间人介绍费。至于他自己,岳达说“一毛钱没落着”。 6月24日,刘飞云开始在微博上发帖举报青岛地铁1号线配套工程违法层层分包一事,同时也在争取分包链条前几层的书面保证:证明远望公司严格按照葛洲坝电力的要求施工,不存在质量问题,若以后再出现塌方或触电等质量问题与远望公司无关。 “微博发出来之后,葛洲坝电力、永利捷、顺源达和我又坐在一块谈判,本来都和解了,我也把微博删了。”刘飞云说,但是后来的谈判中又出了岔子,他觉得自己被坑了,而且担心今后工程质量再出问题要承担责任,于是选择了公开举报。 监理公司失守 据央视报道,青岛地铁1号线公司(下称“1号线公司”)与葛洲坝电力的合同明确提到,如果葛洲坝电力要将工程分包,相关事宜需经过1号线公司同意。但1号线公司的母公司——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事务部部长王松山曾对媒体表示,葛洲坝电力与永利捷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一事,未经1号线公司同意。 对此,葛洲坝电力党委副书记瞿峰告诉央视,公司曾按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将永利捷的分包事项制作成报审表,报给了项目监理公司青岛嘉诚电工咨询公司(下称“嘉诚公司”)。 按照正常程序,嘉诚公司应该把报审表提交给1号线公司。但嘉诚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总监理李志戈在央视的采访中回应,未落实这项工作。 不过,无论1号线公司、葛洲坝电力还是嘉诚公司,都表示对永利捷继续分包工程的事不知情。 多位业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分包在建筑行业是非常普遍的做法,但有合法分包和非法分包之分。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管理系主任王辉表示,非法分包的认定标准很多,比如总包分包前要经过发包人同意,不能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也不能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 “比如建一栋大楼,总包可以把装修、门窗、防水等分包给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但大楼本身的修建是不能分包的。”王辉说,如果分包单位把装修、门窗、防水等业务再分包也是违法的,“你找劳务队伍来施工没问题,但工程必须是分包商自己负责。” 但在青岛地铁1号线的外电源项目中,葛洲坝电力分包工程给永利捷,并未取得发包方1号线公司的同意。虽然永利捷承包的并非外电源项目的主体工程,但其将项目再次进行劳务分包,下游分包公司又进行了第三次劳务分包,按照王辉的理解,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合法分包的规定。 在普遍分包的情况下,项目的监理单位对于保证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依据国务院2019年修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2014年发布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要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比如土方回填的时候,理论上监理公司应该到场,但实际上监理公司几乎没去过施工现场。”刘飞云说,远望公司的施工队今年3月入场后,监理方嘉诚公司一直没有出现,直到4月下过一场暴雨后,嘉诚公司才派人到工地检查,与远望公司的人互相留了电话。 对于监理一事,嘉诚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总监理李志戈曾向央视记者提到,4月1日在现场监理过程中就发现了钢筋绑扎间距不均匀现象,要求立刻整改,“也确实整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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