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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吴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07-18 14:3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7月1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4年至2019年,被告人吴声利用担任原聊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主任、司法技术处处长,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主任、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原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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