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境的外国人成为幼儿园“外教” 该如何监管?(2)
幼儿园对“外教”审核不严,存在多种隐患 于靖民:“幼儿园可能也会认为外教来华是合法和正当的,那么对于外教个人的履历,以及他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有相关的教学能力的审查,可能都不会特别的规范。” 一审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外教没有合法入境手续,非法组织多名外教入境,并介绍外教非法从事劳务,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三人有期徒刑两年、一年九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五千元。北京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法官认为,此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需要引起出入境管理、教育监管、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幼儿教育机构、家长等各方面的关注。 于靖民:“我们其实并不反对外教来中国从事相关的教学工作,但是需要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要符合我国的法律的规定。入境可能是这个问题的一个源头,但它并不是这个案子和问题的全部。” “假外教”“黑外教”层出不穷,源头、动态监管势在必行 事实上,报道中提到的情况并不是个案,就在今年2月,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一家名为柏克莱的公司也对不符合在华就业资质的外籍人员进行“包装”,派遣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按照有关规定,在华申请英语教学类工作签证,需满足来自英语母语国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条件。但涉案的18名外教不仅大多来自非英语母语国家,而且大部分只有高中或初中学历,“从没当过老师”。 如今,“金牌外教真人授课”“英美外教一对一辅导”的广告铺天盖地;打上国际双语的招牌,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就能翻倍;有了外国人的面孔,家长就相信有更好的外语教学环境;因为有中介机构提供相关证明,中小学、幼儿园对外教的资质审核形同虚设……种种“假外教”“黑外教”的乱象该休矣!为了孩子、为了教育,建立健全相关规定,要求外教信息公示,加强源头、动态监管,都已势在必行。(记者 孙莹)(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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