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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氧”涉销违禁药品商家已被下架 两年被处罚4次(4)

2019-07-16 16:10来源: 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记者从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内部业务系统中看到,北京凯润婷医疗美容医院为登记在册的一级营利性美容医院,法定代表人为韦光艳,负责人为白晋,其服务方式登记为住院服务和门诊服务,许可项目/诊疗项目包括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等等。
  不过,该院曾多次遭到处罚。从2016年2月到2018年6月,被记录了四次处罚信息。
  2016年8月,北京凯润婷医疗美容医院由于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由当时的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罚款3000的处罚。
  两个月后,该院再次因为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允许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被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
  去年6月,该院又因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非急诊和急救情况),被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警告,罚款3000元并责令停止活动。
  背景
  新氧及商家多次因侵犯肖像权遭起诉
  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发现,从2016年至今,新氧平台及其入驻商家屡次因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遭到起诉。
  裁判文书网上与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的判决书有43篇,大多数为肖像权、名誉权、人格权等权利纠纷,包括林志玲、李小璐、鹿晗等演艺明星的肖像权纠纷。
  记者注意到,2017年,宁夏一家新氧平台商家擅自使用他人整形照片,在新氧发布作为自家整形案例宣传,被法院判定侵权。
  裁判文书网2017年12月14日发布的一份文书显示,2017年,宁夏的王女士在田永成整形美容机构进行了水光换肤美容,后自愿提供美容前后的照片供田永成美容机构宣传使用。2017年4月,王女士发现被告崔大夫诊所未经同意在新氧网上擅自使用王女士的上述照片,为其产品宣传谋利。
  崔大夫诊所称,宣传网页是委托他人代为制作、维护的,对涉案照片的来源并不知情,后崔大夫诊所向网页制作人了解到该照片是其从网上搜索取得,来源无法具体说明。
  新氧公司称自己是一个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现有科技无法对照片是否侵犯第三人权利进行判断。涉案网站的文字图片均为被告崔大夫诊所上传使用,新氧公司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已经对相关链接进行了处理。
  法院一审判决崔大夫诊所在新氧网首页中登载致歉声明,向王女士赔礼道歉,登载期间为十日,并赔偿王女士经济损失3000元。
  新氧今年一季度财报营收2.06亿元
  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创始人金星称自己母亲是整容科医生,创业期间自己也接受了多次整形手术,创立新氧正是看到了医美行业信息不对称等行业痛点,“只有让变美变得更安全、更简单、更低成本,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金星在腾讯视频2018年的一次演讲活动中称。
  招股书显示,新氧2016年、2017年、2018年的营业收入分别是4909万元、2.593亿元、6.172亿元;新氧于2017年开始实现盈利,2018净利润为5508万元。2018年,新氧平台的成交总额达21亿元,为目前国内最大的医美在线平台。
  当地时间5月2日,新氧科技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以每股13.8美元发行1300万股美国存托股票,募集资金1.79亿美元,成为互联网医美平台第一股。
  5月31日,新氧(SY.O)披露了2019年一季报财报,截至2019年3月31日,新氧实现营业收入2.0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1.8%;实现净利润4590万元,同比提高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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