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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凤回国投案自首:逃到天涯海角,终将面对处罚

2019-07-15 12:32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外逃18年的百名红通人员刘宝凤回国投案自首——
  逃到天涯海角,终将面对处罚
  6月29日16点15分,一架民航客机降落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没过多久,一名身穿白色T恤的男子在两名警察搀扶下缓缓走下舷梯。男子面容憔悴,“他才50出头,看上去像70多岁的老人。”一名办案人员说。
  这一幕,正是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刘宝凤回国投案自首的情形。
  “我今天回深圳投案,接受深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我将如实交代过去的违法行为,积极退赃。我也奉劝现在还在国外没有回国投案的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及时回国投案,积极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刘宝凤在机场说,“我现在认识到了,国外不是法外飞地,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终将面对处罚。”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广东省追逃办和深圳市监委不懈努力,“百名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刘宝凤回国投案自首。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第十一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也是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第五十九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18年,这是刘宝凤外逃的时间;16个月,这是深圳市纪委监委的办案速度。从“只知道刘宝凤的名字”毫无线索,到一年多时间就将其成功缉拿归案,“奇迹”是如何发生的?
  案件终于有了突破口
  2001年11月15日,刘宝凤外逃。
  原来,自1997年至2001年,刘宝凤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自营资金进行股票交易、新股抽签等营利活动。2001年7月,刘宝凤遭到内部揭发举报。得知风声后,他第一时间到公司营业部财务处假冒他人签名,将获利资金转至私人账户上全额取走,并随后携妻儿经由香港逃走。
  事实上,早在2001年12月26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就对刘宝凤立案侦查了,并于次年4月3日决定逮捕。然而,该案一直未取得明显突破,刘宝凤逍遥法外多年。2002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2015年4月,刘宝凤被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列入“天网行动”“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位居第五十一号。
  转折点出现在2018年。随着深圳市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刘宝凤案件在2018年2月由市检察院移交市监委继续查办。深圳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并将办事机构设在市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重点负责追逃追赃工作,解决了“之前案子都分散在各个室跟着人走”的问题,办案力量集中、握指成拳,案件由此迎来转机。
  然而,新的问题也来了:新的办案人员甚至“只知道刘宝凤的名字”和“他是百名红通人员之一”,其他情况并不掌握。“由于案发时间久远,经办人几经转手,有的退休、有的转岗。”参与办案的干部介绍。
  怎么办?办案人员及时调整策略,把重点放在华泰公司。“凡是当年跟刘宝凤接触过的人,我们都找了一遍。”
  办案人员一直找到了市司法会计鉴定中心的库房。一名办案人员介绍,大家如获至宝,“我们开展海量工作,最终找到了刘宝凤挪用资金的财务资料,以及他炒股的证据,使案件终于有了突破口。”
  信息被公开后他吃不好睡不好,压力猛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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