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治社会 >

假装送病人就医借机敛财 一男子盗窃病人钱财获刑

2019-07-13 13:1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莆田7月12日电(通讯苏顺福)2019年2月的一天晚上,陈某在KTV门口迎面碰见三个人,其中一人因醉酒不慎摔伤了脚。陈某见状便借机走上前去谎称自己是KTV的工作人员,过来帮忙,几个人不疑有他。没一会儿,120急救车就来到了KTV门口,陈某帮忙一起将脚受伤的郑某抬上救护车,送医院就医。
  到了医院之后,被害人郑某被送到了医院住院部,其他人则帮忙办理住院手续,只剩下陈某一人陪同郑某。这时,陈某看着周围无人,趁郑某睡觉之际,将郑某放在裤子口袋里的1600元现金偷走。得手之后陈某就迅速离开了医院。
  福建省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目的,在医院秘密窃取病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说法:一般情况下,福建省盗窃构成犯罪的标准是3000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的,可按3000元的50%确定“数额较大”标准。本案中陈某盗窃数额1600元超过1500元属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