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治社会 >

李锦莲无罪后提追责诉讼 法院须在7日内答复是否立案(2)

2019-07-13 12:41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追访
  李锦莲要求江西高院审查无罪判决
  代理律师称,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依旧有错,应纠正
  据悉,李锦莲还向江西高院提出了申诉,要求法院对2018年6月的无罪判决进行审查,再审本案,做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无罪判决。
  为何对于无罪判决提出申诉?根据李锦莲的代理律师张维玉介绍,之所以提出这个申诉,是因为2018年的无罪判决虽已宣告李锦莲无罪,但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依旧存在重大错误,应予再审纠正。
  具体来说:案件目前无有效证据证明两被害人系因服毒死亡,因此据此认定该项事实的鉴定意见不应作为定案依据;同时该无罪判决未对侦查机关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进行排除,也没有载明再审启动的法律依据。
  7月10日上午,李锦莲与律师一同到江西高院递交申诉状,根据张律师描述,法官表示,再审无罪判决不可以再申诉,不接收申诉材料。
  7月11日上午,江西高院宣传部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李锦莲再审案件审理已经完毕,一切答复以法官的答复为准,其他情况不便过多解释透露。
  延展
  李锦莲家人:仍无法回归正常生活
  为父亲奔波申诉近20年的李春兰,仍旧无法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在她看来,这一年里父亲的情绪反而变得更糟。
  “我爸爸每天想的都是追责的事情,他觉得给我妈妈一个明确的说法比任何事都重要。”李春兰说,目前国家赔偿已经到位,但是一家人的生活现状是,每月花几百元租住在县里一个朋友的房子中,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目前已经回不去了,“爸爸总是说,他现在是个漂泊的人,在哪里都没有归属感。”
  “他有个只能拨打和接听电话的手机,微信什么的都不会,出去的时候连菜都不会买。”李春兰说,县里的菜市场比20年前各种食物品种丰富了很多,李锦莲站在菜摊边上,很多水果蔬菜他都不认识,也不会吃,而在案发前,李锦莲是家里的采购能手。李春兰说,有几次去南昌和北京,李锦莲见识了地铁和高铁,“但是他对这些基本没概念,在车站哪里进哪里出都不知道。”
  李锦莲回家后,身体虚弱了许多,但总是想着追责的事情,还没有前往医院确诊。“前几天是我爸爸70岁生日,大家说给他好好过过,他自己没心情,最后就是两个姑姑以及我和我弟坐在一起吃了个饭。”李春兰表示。
  李春兰的生活也是一样,这一年她忙着帮父亲,没有找工作,更没时间考虑成家,“我感觉这些年父亲与社会脱节,我也有些脱节,比如现在女生用的护肤品,我都不认识。” (记者 王巍)(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