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矿主"购买"矿机"盗电"挖币" 13人被批准逮捕
正义网镇江7月10日电(通讯员王运喜 高玥)近几年,随着网上虚拟货币“比特币”的价格持续走高,一些梦想一夜暴富的人铤而走险,购买“矿机”盗电“挖币”。6月27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3·7”特大窃电案1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那么,这些“矿主”们,为什么要挖空心思盗取电力呢?据专业人士介绍,比特币挖矿机,是用于赚取比特币的电脑,多采用罗列大量显卡的方式工作,需要消耗大量电能。一台机器每天24小时,需要耗电20多度,每度电按8毛钱计算,就是20多块钱,如果按照1000台矿机运转算,每天光电费就20000多元。如果正常购买电能,用于生产比特币,几乎是没有利润的。这种情况下,“矿主”们便“傍”上了地处偏僻的厂矿用电。 2017年3月起,犯罪嫌疑人兰某某、毛某甲、李某、叶某某、毛某乙、王某某、王某等人先后购置几千台比特币挖矿机,在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华恩轴承厂等十余家厂矿租用厂房、摆放“矿机”。因深知“挖矿”设备耗电量巨大,于是盘算着私接外线窃电,便雇佣“有经验”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叶某某等人对“矿机”进行维护,窃取租用厂矿的电力。 私自接电后,厂房所在位置的线路线损异常,呈大幅上升趋势,这一情况引起了供电部门的注意。工作人员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分析,及现场初步排查发现有窃电行为,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明,该犯罪团伙近两年多时间通过几千台“矿机”挖取“比特币”牟利,造成国家电力损失共计2000余万元,同时给企业也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及生产安全等诸多不稳定因素。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社会影响恶劣,案发后,丹徒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并抽调数名刑事检察业务骨干,及时介入了解案情。针对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时间跨度长、证据收集困难等特点,该院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会商、研讨案情,重点就侦查取证方向、盗电数额计算、犯罪情节轻重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该院在全面细致审查基础上,对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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