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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子假冒信息采集员 诱骗企业交纳"保护费"获刑

2019-07-04 15:2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辽阳7月4日电(记者刘键 通讯员卢金友)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把黑手伸向一些与高污染挂钩的制砖、印染、造纸等污水废气处理企业。以伪造工作证件、假冒信息监督员等身份,骗厂企交纳会员费,企业的“息事宁人、花钱消灾”的心态使得这个诈骗团伙屡屡得逞,殊不知法网恢恢,财没有发成,还将自己送进监牢。
  辽宁省灯塔市检察院近日以涉嫌诈骗罪对杨大为、霍启明依法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两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8年7月至8月间,杨大为、霍启明利用辽宁常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告推广业务员的身份,借公司与中国环境报社合作之机,购买、穿着环保制式服装、驾驶带有粘贴中国环境标识的私家轿车,自称是中国环境报社驻辽宁的信息采集员,以中国环境报社正在开展向污染宣战的活动,进入灯塔市某新型材料厂(制砖厂),诱骗企业交纳4000元保护费,并承诺可获取环保合格企业,执法检查会有“特殊关照”。由于企业业主无法确定两人真实身份,害怕被曝光影响生产,基于这种心理,企业负责人选择了忍气吞声花钱消灾。交纳保护费没出示任何凭证,两人诡异的行为引起企业的怀疑,遂向相关部门查询,结果查无此人。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过缜密侦查,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将二人抓捕归案。经过讯问,两人对假冒身份,以督促环保名义诱骗多家民营乡镇企业交纳保护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涉案钱财共计23000余元,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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