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胡立辉:我在不法商人围猎中忘却初心
●忏悔人:胡立辉 ●原任职务: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8年7月4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立辉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犯罪事实:2000年至2016年,胡立辉在担任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合计价值人民币199万余元。 走上领导岗位后,我曾有过成就一番事业的雄心。随着职级、职务的提升,我理应对自己在政治素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我却反其道而行之,对自己的约束少了。平时不注重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当“工学”出现矛盾时,首选的就是“学”让道,先工作、后学习,重工作、轻学习,甚至只工作、不学习。总感到政治活动太“虚”,只是做做样子,没有将自己真正融进其中,没有对照党规和制度要求检查自己的思想,修正自己的行为,既未红脸,也没出汗,更谈不上触及灵魂。我也参加过各种廉政教育活动,却没有从反面典型身上得到警示。思想上的精神食粮少了,物质的贪念就会乘虚而入。在与老板们的交往中,我尝到物质享受带来的“甜头”和虚荣,消费的档次越来越高,商品不再计较价格,反正有人家送的购物卡一刷了之。物质意识膨胀,精神世界空虚,我的思想不断滑坡蜕变。 担任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规划分局等单位“一把手”后,在周围一片恭维、逢迎声中,我开始自我膨胀,渐渐陶醉于权力之中。会场上常常只有我一人讲话,饭桌上也只听见我一人在侃侃而谈,众人诺诺。部下的请示,我一句话就能敲定;老板们的请求,我一个电话就能摆平。畅通无阻的权力让我飘飘然、昏昏然,把组织的要求、同志的提醒置之脑后。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的权力观发生嬗变,权力寻租的思想开始萌生滋长,认为老板们在我关照下获得几十万、几百万元的利润,我从中分享一点好处也是“应该”的。权力成了我与老板们谋取个人利益的私器。 多年来,在组织的关心培养下,我逐步走上领导岗位,理应用自己的勤奋工作、克己奉献报答党和人民。而我却在不法商人对自己的“公关”中被围猎,忘却初心,自甘沉沦,蜕化为金钱物质的奴隶。我的违法犯罪让自己、家庭乃至家族蒙羞,损害党和干部的形象,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也带坏了队伍,我的一些部下也相继被查处,造成极坏的影响。 (曹大军/整理)(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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