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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各地法院对2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148人获刑

2019-06-30 15:39来源:平安龙江网浏览:手机版
  21日上午,黑龙江省19家法院对2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涉案的14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1年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1832余万元。

黑龙江省各地法院对2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148人获刑

哈尔滨阿城区法院公开宣判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黑龙江省各地法院对2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148人获刑

齐齐哈尔龙江法院公开宣判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黑龙江省各地法院对2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148人获刑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公开宣判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黑龙江省各地法院对2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公开宣判148人获刑

林口县法院公开宣判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此次公开宣判,剑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这些犯罪分子,有的大肆盗窃国有煤矿,侵害国有资产,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的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危及党的执政基础;有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有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通过非法手段大肆敛财;有的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非法行业,污染社会风气;有的随意殴打他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有的实施“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影响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开宣判的案件中,还包括4名已判决涉黑涉恶案件的后到案人员。
  6月21日上午,按照省法院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道外区法院等5个基层法院对6件恶势力犯罪案件和1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杨志集团漏犯)的45名被告人同步进行了公开宣判。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哈尔滨市组织的第10批集中公开宣判。这7件案件,有利用村委会主任身份,纠集多人勒索过往司机、滋扰驻村单位和百姓,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在民间借贷领域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抢劫、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有通过“套路贷”非法敛财,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的漏犯;有在非法讨债过程中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专门帮助货车司机闯杆逃费,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恶势力团伙;有帮助超载货车逃避处罚以保车为名行强迫交易之实,并通过行贿寻求“保护伞”的恶势力团伙。4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处罚金。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哈尔滨市两级法院按照党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坚决落实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与此同时,全市法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为推动平安哈尔滨和法治哈尔滨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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