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审理一起特大毒品犯罪案件 一名被告人被判死刑
新华社济南6月24日电(记者杨文、潘林青)“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山东省24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网络制贩毒犯罪案件,当庭做出裁定,判处一名被告人死刑。 本案涉案和查获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属于公安部督办的特大网络制贩毒犯罪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甲天担任审判长,与四名法官组成五人制合议庭,围绕庭前会议上各方对原审认定事实、证据的争议内容和定罪量刑、涉案财产处置等关键问题,组织诉讼各方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 据介绍,2018年12月2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被告人付远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运输毒品罪和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判处被告人武纪清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武继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和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胥林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对上述各被告人分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等。各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经二审审理查明,在2015年7月以及2017年5月至9月间,4名上诉人单独或者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联络,多次购买甲卡西酮用于贩卖牟利。其中,付远刚贩卖、运输甲卡西酮524.65594千克,武继状参与贩卖、运输甲卡西酮465千克,胥林亚参与贩卖、运输甲卡西酮495千克。武纪清运输甲卡西酮19千克,经付远刚介绍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23.31千克。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甲卡西酮211.155千克,制毒物品23.31千克。胥林亚还与他人共同实施盗窃犯罪3起,窃取财物价值227995元。 经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研究,当庭做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山东法院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2018年,山东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308件,判决毒品犯罪分子3264人,全省法院毒品犯罪重刑率为29.66%,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22.64个百分点;缓刑适用率为4.20%,低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缓刑率19.35个百分点。(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彝良:合伙人散伙就上法庭 皆因不结算惹的祸 11-07
- 俞正声参加新疆代表团讨论时强调 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 夺取新时代 10-19
- 外汇局:严打以创新为名的各类外汇违法犯罪行为 02-05
- 和布克赛尔县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05-17
- 零容忍!天津一盘踞繁华商圈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 07-08
- 第50名"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被公诉 当庭认罪 12-10
- 高速公路收费能降吗?交通部:不具备降费空间 08-01
- “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11个网站被查处 09-10
- 情侣开车途中吵架,女友开门跳车身亡!法院这样判 10-27
- 陶凯元会见欧盟普通法院院长积家 03-17
资讯排行榜